张湾区各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

   时间:2023-02-23 17:18:22

区住建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春季党员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期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夏玉兰

二、推进建筑业经济稳定增长

1.完成建安产值75亿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10万平方米(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新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35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夏玉兰、秦诗明

三、扎实推进城市更新

1.加快推进28个片区老旧小区燃气迁改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完成头堰东片区、花果316国道沿线片区、何家巷片区、大岭路片区、东岳西村片区等5个片区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梁正平、马军

四、提高物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建章立制,制定物业管理标准化考核方案并实施考核,季排名通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小区创建工作,创建5个红色物业小区(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秦诗明

五、建设美丽乡村

1.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个(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村10个(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马军

六、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实现卓尔十堰客厅“保交楼”项目顺利交房(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2.做好16家房地产企业跟踪服务,积极做好协调相关手续办理,矛盾化解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秦诗明

七、推进市政道路建设

1.完成刘家沟片区2#道路、李家院连接线建设,5条背街小巷改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加快推进卓尔路建设,建设大道何家巷微循环、阳光小学微循环道路改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梁正平

八、水环境保护及黑臭水体“回头看”专项行动

1.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回头看”(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完成茶树沟片区、广东路片区污水收集系统修复及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秦诗明


区林业局

一、大力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建设

1.在方滩乡、柏林镇、汉江路街道等地新造油茶2000亩,低改油茶2000亩(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管护抚育500亩竹产业、1000亩板栗产业,着力提升林业产能(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书贵

二、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

1.组织开展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结合营造林各项工作,新栽苗木20万株(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探索推广“林相改造+”模式,完成林相改造任务0.75万亩(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何雨

三、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以水灭火”系统、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新增安装10个以水灭火蓄水桶(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责任人:陈希璞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2.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期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琳娜


区商务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期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姚维阳

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通过举办消费促进、开展企业走访服务、科学指导、应统尽统,力争“批零住餐”四个行业销售额增速达30%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服务,确保全年新纳限企业35家,力争达到50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之前);

3.加大外贸出口实体企业培育,及时兑现各级政策提振奋发展信心,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5%,总量达到20亿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力争完成实现直接使用外资(FDI)300万美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制定全年消费促进活动方案,确保“季有重点、月有亮点”。力争全年举办促消费活动12场次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刘震、姚维阳

三、加大为民服务力度,增强人民幸福指数

1.结合辖区社区实际,开展补短板提品质行动,力争全年打造4个布局合理、业态齐全、规范有序、商居和谐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围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委托湖北经济学院编制《张湾区2022-2025年区域商业网点规划》,全面提升辖区生活消费质量(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抓好商贸领域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商贸领域隐患排查工作,确定年有计划,月有重点,有效防止商贸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姚维阳

四、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

加大电商企业服务指导力度,培育年销售额在千万以上电商企业2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姚维阳


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春季党员轮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期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涂  静

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1.协调服务东风汽车博物馆(一期),年底完工具备开馆条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全力服务欢乐世界项目,完成水库清淤和周边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打造,启动东边(靠近四方新城方向)商业项目建设,完成整体工程进度35%(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曹  刚

三、文化企业进规纳限

积极摸排培育拟进规文化企业,全年规上文化企业达到35家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曹  刚

四、加快旅游品牌创建

1.创成回龙生态文化旅游区、云水方滩堵河画廊康养休闲度假旅游区两个3A级景区(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指导推进百龙潭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创建4A级景区(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梁曦文

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完成柏林镇柏林村文体广场和黄龙镇双丰村健身长廊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曹  刚

六、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社培机构管理

指导文化艺术类社培机构缴纳风险保证金,落实资金监管(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顾  涛


区卫健局

一、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年底竣工投入使用;争取柏林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开工

1.区医院、区疾控项目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进度动态,以及工程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汇报,力争加快推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柏林镇卫生院建设,充分做好前期论证、规划、用地、初设等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燕

二、继续推进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落实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制订方案,明确任务,组织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将筛查出的慢病人群做到“应管尽管”,签约工作做到“应签尽签”,强化履约督办,确保履约率达到90%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根据省、市年度重点,强化与国药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风花果医院的协调,推进其他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燕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申

四、抓好省委巡视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组建工作专班,针对反馈问题清单,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着手建立改进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黄  申

五、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培训

1.举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基层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2.举办医疗卫生单位宣传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李启康

六、加强与北京丰台对口协作和潜江区域协作

与两地加强深度沟通,丰富协作形式,开展协作交流(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责任人:李启康

七、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印发年度工作方案,召开年度会议安排部署,坚持至少每季度一次专题会研究推进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突出后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抓好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管理、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3.聚焦健康乡村建设,着眼长远,有步骤的有重点的推进“强基层”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远秋

八、提升公共卫生能力

1.按季度开展公共卫生学习培训、督导考核,基层公共卫生单位及人员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应急比武、演练拉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疾控中心实验室省级计量认证达标审验(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何  飞

九、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救治衔接工作

1.精准审核确定符合政策补助范围内的新冠肺炎患者身份(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与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做好对接,确定减去医保支付金额后,财政应当补贴的金额(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3.及时足额将民生资金发放到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单兆瑞

十、积极指导推荐辖区4家企业成功创建湖北省健康企业

1.对拟推荐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对创建资料进行初审(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2.邀请市级专家现场指导,针对问题,逐一整改完善(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3.迎接市级预评,进一步规范现场设置和资料完善,迎接省抽查并顺利通过评审命名(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雷尚林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抓好春季党员轮训活动,达到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拓宽视野的目的(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修订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贯彻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开展“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10期,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导不少于2次,破解制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难点、堵点(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李爱军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利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契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至少12期,持续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在局机关、包联社区、帮扶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不少于10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落地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责任人:李爱军

三、筹备重要会议,推动重点工作

筹备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前)。

责任人:李爱军

四、加强双拥共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1.开展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举行发布仪式(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2.做好柏林镇革命烈士纪念园修缮改造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3.打造张湾双拥工作品牌,深化放马坪、东岳市场“双拥特色一条街”建设(2023年5月底前);

4.高标准开展黄土村、六四社区、花园新村社区双拥示范村(社区)创建,营造全社会崇军爱军浓厚氛围(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6.做好十堰市第十次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和第九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评估迎检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  艺

五、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质效,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1.举办两次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2.举办两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3.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实现“四个不发生”目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  艺

六、做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1.抓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组建张湾区退役军人服务队并规范化运行,打造张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张  波


区应急管理局

一、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优化、提质

1.推进张湾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推进张湾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积极做好地震职能体制改革(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徐  健

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

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20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徐  健、轩宁学

三、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

创建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轩宁学

四、守牢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底线

1.做好汛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区防汛办有关单位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督查检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联合林业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齐  春

五、加快推进试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按照“六有”“十个一”标准,指导花果、黄龙、柏林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成应急监测处置智慧平台(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责任人:齐  春

六、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推动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达标企业不少于30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陕  悦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组织

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不少于4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陕  悦

八、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申报6起执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万云照

九、加强辖区危化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对辖区2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2次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将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谭  伟


区审计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结合中央省市审计委员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培训(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3.建立学习日制度,开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康、王  俊

二、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墙(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5.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演讲比赛(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6.开展干部年度述职测评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康、王  俊

三、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  俊

四、召开区审计委员会会议

研究部署2023年全区审计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黄  康、郭万坤

五、配合完成省市审计项目

1.配合完成省级经济责任交叉审计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2.完成市级经济责任交叉审计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3.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审计调查(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4.配合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地方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王  俊、郭万坤

六、审计整改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责任人:郭万坤

七、区级安排审计项目

1.完成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2.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启动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根据区审计委员会审定,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  俊、郭万坤

八、研究型审计开展项目

征占地补偿费审计调查(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郭万坤

九、内部审计核查

对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内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卢德勇

十、配合巡察工作

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贯彻落实三类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康、郭万坤、王  俊


区市场监管局

一、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案件质量

1.开展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现场指导检查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围绕四大安全,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效能(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范东风

二、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1.传达市区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关于违规吃喝文件精神,学习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做表率(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2.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是否存在组织、参与违规吃喝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全体党员干部作出廉政承诺,签订承诺书(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3.开展专项检查,从严查处。局党组成员分组带队,局机关纪委采取不定期抽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餐饮场所、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明察暗访(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王  艳

区统计局

一、扎实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1.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开展“四经普”复盘分析(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制定普查文件、成立普查机构、拟定普查规划(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启动普查宣传发动工作、数据处理设备采购、“两员”选聘及培训、编制单位清查底册、划分普查小区并绘制电子地图、实施单位清查(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4.继续实施单位清查并进行查漏补缺、行业编码、普查登记业务培训、普查登记准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顾婷婷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讲1次二十大精神解读专题党课,举办2期二十大报告学习会,党员干部交流心得体会,做到人人发言,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黄海洪

三、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化水平

1.选派3位能力素质较高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2.继续开展统计法培训进党校活动,做到次次培训宣讲统计法知识,做到统计法宣讲全覆盖;

3.将统计法学习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

4.定制统计法宣传喷绘、读本(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海洪

四、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开展张湾区“四上”企业进规纳限及各专业统计年报、定报业务培训会,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水平,有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罗玉琴

五、依法规范发布统计数据

1.每月按时间节点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并编印《统计手册》《统计月报》《数字张湾》,及时发布《统计公报》;

2.持续通过统计内网和张湾政府网统计信息板块发布每月经济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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