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公告
时间:2026-07-23 17:13:30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12号)相关要求,现将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注册地在张湾区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职工。重点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
二、补贴对象
1.2026届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和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4.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三、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通过“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申领时限
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底。
五、提供资料
1.补贴由企业或劳动者申请,均需持企业盖章确认的申报表;
2.由企业申领的另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个人申领的另需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需要毕业证书或学籍验证报告);
3.符合《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就劳发〔2025〕5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19—8518092。
七、办理地点
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楼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12办公室。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