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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6-07-27 16:37: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区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台风“红霞”残涡北上影响,预计7月 27 日至28日我区有一次分散性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天气过程。其中27日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28日有分散性中到大雨,局地暴雨;29日阵雨转多云。累计雨量30-60毫米;过程期间,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阵风7-9级。

市防办已于7月27日12时启动十堰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张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关于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规定,经研究会商,区防减救灾和应急委办公室决定于7月27日15时启动张湾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须迅速转入实战状态,扛牢防汛责任。动态跟踪台风路径及雨情水情,加密会商研判,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突出抓好山洪风险区、地灾隐患点、高水位库塘及涉水景区等关键部位,加密巡查监测,视情果断停工停产,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突发险情即发即报,确保指挥畅通、反应迅速,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张湾区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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