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第二批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
公示名单
时间:2020-03-10 11:46:17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44号)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第二批无疫创建先进乡镇(街办)、无疫社区(村)和单位考核命名工作的通知》(十肺炎防指〔2020〕40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自评、乡镇街道(西城开发区、工业新区)初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核,现将我区第二批拟命名的4个无疫社区(村)、100个无疫单位(详见附件)在区主流媒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投诉电话:0719-8106961 18772802820。
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